第20章

真正叫魏淑娴走出山村的,是在她转眼二十二岁那年:魏淑娴第三次走出山又来到了松北发,那是她与命运抗争的结果。

她为了真正能走出山村,实现她成为城里人的梦想,她拒绝了全村全乡最英俊小伙子的求爱,推辞了乡长给他弟弟的提亲,回绝了一个又一个巧嘴的媒婆。

她抓住了一个支教老师给她的机会:这个老师有个远房哥哥,在松北铁路上班,都三十多了,因为个人原因,一直没成上家。

魏淑娴为了成为城里人,更为了实现她的作家梦:她用青春赌明天,自愿地嫁给一个比她大一轮的,却是长得丑陋的铁路职工:她不在乎他的苍老,他的丑陋,和他只有小学的文化,她追寻的只是:让那个渴望已久的梦变成现实。

魏淑娴至今还清楚地记着:那是个凄美的秋天,那个男人来到山村来接她了,铁路的单位上,给安排了一辆老吉普车,到了山村,这个男人竟然吝啬到连一辆出租车,都舍不得雇的程度。

他望着她的时候笑了,笑比不笑还难看!

她看见他的时候哭了,眼泪没有流出眼眶,而是流进了心里。

她迫不及待地坐上他的老吉普车,惶惶地离开了故乡,离开了留下她无数欢声笑语的山村。

她望着深秋的旷野,看到的是满眼的荒凉:田里枯黄的玉米秸秆儿,路旁枯黄的蓬蓬野草,林中枯黄的飘飘落叶。

秋的写意并不美,如同她的心情一般破败,简直像个饱经沧桑的老人。

那一刻,她对故乡和秋天,突然有了新的感悟。远山有的岩石苍黑山峰突兀,雄伟险峻,大气磅礴,有的却绵绵延,起起伏伏,不奇不险,平平淡淡。奇峰峻岭被云雾缭绕着,土丘山峦被低矮的灌木丛覆盖着。

那些灌木的叶子,被秋风从绿色抚摸到暗红,在生命快要枯萎了的时候,才突然显得凝重和成熟起来。

灌木随着山峦的曲线延伸着,在山峦与险峰交汇的山脚下,是大片的树林。

大片的树林时而稀疏,时而茂密,有些树的叶子仍然油绿油绿,有些已经完全枯黄了。那叶子近看虽然枯黄,远望却是一片金黄,绿色和金黄掺杂在一起,

仿佛是两种不同的生命,既年轻又凝重。魏淑娴的心灵震撼了,她的目光呈现出一派茫然。

故乡秋天的景色她不陌生,她本来就是生在山里的孩子,在她第一次去松北市之前,除了这山,这树,这漫山遍野的灌木,这贫瘠的土地,这弯弯曲曲的山间小路外,她什么都没见过,那时,这山便是她的天堂。

现在,魏淑娴的心,突然有了些惶惑,她不知道自己的选择,是对还是错。她看一眼正在修车的男人,发现他和那座她所追求的城市,并不匹配,而真正应该匹配的则是她自己……

但不管怎么说,魏淑娴终于圆了她的城市梦。

阔别数年之后,松北市的容貌,又发生了新的变化:楼更多更高,装饰更美了;街道更宽更平坦了;人们的衣着更漂亮更鲜丽了。

就在他们新婚的第三个夜晚,她一个人跑出来,静静地坐在市中心广场的台阶上,凝神搜索着城市的每一个新增添的新奇。

魏淑娴喜欢松北市的夜,那夜比白天更美,是一片灯火辉煌的世界:广告牌五光十色,霓虹灯流光溢彩,川流不息的车灯像流萤一般飞舞,灯火通明的高楼,似乎伴奏着动人的音乐,就连月亮,也露出了亲切的笑脸。魏淑娴的心躁动着,她突然觉得自己非常的幸福。夜的璀璨,让她把自己是刚刚嫁人的新娘,都忘记了:她坐在明亮整齐的路灯下,灵魂仿佛已经脱离了躯壳,放任地遨游在城市的上空……

那天晚上,魏淑娴就那样痴呆地坐着,一直坐到街上没了行人,路上没了汽车,高楼熄了灯火,霓虹不再闪烁。

坐到她的男人心急火燎地找来,在她脸上狠狠地抽了一记耳光,他骂她:“街上连个鬼都没有,你一个人坐在这儿,当夜游神呀!”

魏淑娴没有哭,没有骂,甚至没有感觉到脸上的疼痛,她冷笑着对他:“你记住,我不是因为你,才嫁到北市的,而是因为松北市,才嫁给了你的。”

她的男人叫伍绍明,是个接了父亲班的,不善言谈的铁路维修工。

伍绍明人很吝啬,但对她不错,每月的工资,除了留几包劣质烟钱外,全部交给了她。

他在地方上没有门路,也没有朋友,所以给她安排不了工作,但他还是忍痛花三千块钱,通过街道的“三投”,给她落了城市户口。

那真是一段美妙的时光,伍绍明晚上不让魏淑娴出去,但白天上班管不住她,她还是能到街上去。

渐渐地,魏淑娴已经不满足于在十字街头,看川流不息的车流,和熙熙攘攘的人流,她开始逛商店,一家接一家地逛,去看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,鲜艳漂亮的衣服,和那些叫不来名字,也不知道用途的电器。

她一直喜欢文学,喜欢幻想,逛完街回来,可以看书,可以趴在小桌上写她的梦想:她写城市的繁华,写城市的生活,写城市对她的诱惑,有时也写故乡的贫穷,写故乡的山水,和她对故乡的怀念。

伍绍明对魏淑娴的爱好,不支持也不反对,有时候还给她带回些单位,过时的文件和几页信纸,她就在那文件的背面写了修改,修改好了再誊在信纸上寄出去。

她最大的愿望,就是当一个作家,她的梦想是有那么一天,她的作品能变成散发着墨香的铅字。

魏淑娴对伍绍明没有爱,也没有恨,更没有什么感觉。

伍绍明少言寡语,一天和她说不了几句话,而她也没有话可对伍绍明说。

每天吃完晚饭,伍绍明抽着劣质卷烟,坐在那只早已过时了的,没有了弹性的旧沙发上看电视。

电视虽然是早已淘汰的黑白电视,却是家里最贵重的一件电器产品了。

晚上十点钟,伍绍明准时要睡,便朝趴在小桌上写作的她喊一声:“别写了,睡吧!”

魏淑娴习惯地乖乖地,把小桌搬到后炕,铺开被褥,脱光了衣服钻了进去。

魏淑娴有时也问过:“你成天都这样,你是不累呵?烦不烦那?都赶上吃饭了?”

伍绍明却:“你说对了,你每天都吃饭,你会烦吗?”

魏淑娴:“我不吃饭,我会饿得慌。”

伍绍明:“那就对了,有进食就有排泄。一个道理。”

魏淑娴无奈地骂他:“你肯定是驴转世的,要不,怎么天天都这样!”

伍绍明脸不红不白地:“我三十多岁了,大你十岁,好她不容易娶个老婆,总得比二十多岁,娶了老婆的,要少了多少次呀?我要找回来,不然的话,哪天死了,那才叫亏呢!我不管你怕不怕,我都要找回来!”

对伍绍明来讲,他觉得和自己老婆睡觉,就是他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,就像他每天在单位维修器件,只是在完成或者要定额完成的一种活儿一样。

等到他对她例行公事结束后,伍绍明便不理睬她了,给她个脊背,呼呼地打起了呼噜,去做任何人都不知道内容的梦了。

而魏淑娴则再爬起来,穿件衣服,拉着小台灯,继续她所钟爱的写作了……

可是,热爱文学创作的魏淑娴,孜孜不倦地写了不少,但她的追求毫无结果:稿件寄出去了,不是被退回来了,便是石沉大海。

有时候她很气愤,因为她已经认真地写了,并且自我感觉良好。

每次接到退稿,她都会很难过,会像被夺去贞操的圣女,一样在心头蒙上一层羞辱。如此的结果,果然让她对写作渐渐失去了信心。